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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党校2008年成人大专、本科班招生简章
我校系北京市委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分院,我校所颁发大专、本科学历是经北京市委、市政府以法定公文认定的,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待遇。2008年我校招收成人大学专科、本科班学员。
一、招生对象:在职干部、职工和社会其它人员。
二、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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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 |
学制 |
类别 |
授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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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三年 |
大专 |
周六、或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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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现代管理 |
三年 |
大专 |
周六、或周日 |
三、报考资格及手续:
1、 报考资格: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者。
2、 报名手续: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张(B5复印纸)及近期同版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蓝底)。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报名考务费及辅导费:
1、报名费:报考生
112元/人;免试生28元/人。(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不发准考证,不退报名考务费)。
2、辅导费: 460元/人(教材费待定)。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前辅导:
1、考试科目:语文、政治、历史、数学(每门满分150分)。
2、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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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及日期
考试时间 |
大专入学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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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六) |
5月11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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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政 治 |
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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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
历 史 |
数 学 |
3、辅导时间:大专辅导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按考生报名专业进行,录取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转专业手续。
2、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学生证或证明材料报名且录取就读后,须于2009年6月进行报考资格审验工作,(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张)、(B5复印纸),审验未通过者,无条件退学,不办理退学费手续。
八、照顾加分条件:
1、年满25周岁(1983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大专照顾30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大学专科照顾40分:
①、荣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荣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以上各项照顾加分分数不累计计算。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张(B5复印纸)。
九、免试入学条件:
符合报考资格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免试大专入学:
1.已取得大学专科毕业或肄业证书,报考大专第二学历者。
2.具有干部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
3.具有工人职业技术等级系列技师以上资格证书或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4.已取得大学专科专业证书者。
5.获得省部级以上机关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或荣获省部级以上机关表彰的重大贡献者。
6.世界和亚洲运动会前八名获得者;全国运动会前六名获得者;省、市运动会前三名获得者。
7.年满50周岁即1958年8月31日前出生者。
8.获得《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培训证书》者(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培训须知见附件)。
注:凡取得《培训证书》者,升入大专后可免学、免考《实用文体写作》、《实用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并且可以免党校大专入学考试。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5日至2008年3月25日(双休日待定,可提前电话联系)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朝阳区农村人才培训中心培训办公室
咨询电话:65493572 65493088-209
刘志达老师、刘金花老师、李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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